第1條 |
本規約適用於所有玩具"反"斗城網路會員,於完成登錄註冊手續或開始使用所提供的會員服務時起,皆視為已知悉並完全同意遵守本規約的所有規定。 |
|
第2條 |
同意遵守本規約並依規定申請入會的申請者,於完成規定的登錄手續後,即具有會員資格。會員登錄手續一律由本人親自辦理,代理登錄者概不予承認。此外,過去曾被取消會員資格,以及經本公司判斷不適當者,可能無法通過會員之申請。 |
|
第3條 |
進行會員註冊程序時,請詳讀注意事項,並在必要欄位填妥必要事項。 |
|
第4條 |
當您完成網路會員註冊後,玩具"反"斗城將會以電子報或簡訊寄送相關優惠訊息,並使用其個人資料做內部統計調查分析,行銷,客戶管理,個人資料交易等合理關聯之特定範圍內。 |
|
第5條 |
未滿二十歲之未成年人,應由家長(或監護人)陪同閱讀、瞭解並同意本服務條款之所有內容(含未來之修改變更)後,方得繼續登陸註冊及使用本服務。當會員使用或繼續使用本服務時,即推定其家長(或監護人)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本規約之當時所有內容及其後之修訂變更。 |
|
第6條(用戶ID及密碼管理) |
用戶ID和密碼請由會員本人定期變更避免被他人知悉。依照規定方法輸入的用戶ID及密碼與登錄資料一致時,無論是否由本人親自輸入,均視為會員本人所使用,即使係遭盜用、不當使用或其他本公司無法辨識是否為本人親自使用的情況,本公司對此所致的損害,概不負責。 |
|
第7條 |
本公司保有隨時修改本會員服務使用條款及各該使用規範或約定之權利,或由本公司各公司另行制定本規約的補充規則(以下簡稱補充規則)。修訂本規約後,應適用修訂後之本規約。且於本規約修訂後,若會員有繼續使用服務者,即應視為業已同意修訂後之本規約。 |
|
|
|